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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出臺最新政策:房屋損毀的受災居民提出救助申請每戶可獲70平方米安置房
這幾天,漸漸從地震的恐慌與陣痛中蘇醒的都江堰災民,又在『分房子』的問題上繃緊了神經。按照成都市政府剛剛頒布的城府[2008]28號文,都江堰災區的城鎮居民可以每戶得到建築面積為70平方米的救助安置住房,但前提是廢止目前住房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對於獲得房屋產權不到20年的中國城市來說,大地震後的損毀房屋如何處理,大量的城市居民如何安置,即便回首32年前的計劃經濟時期的唐山,也難以找到任何答案。
這份成都市政府出臺的政策是災區第一份永久住房的安置辦法,文件剛剛出爐便引起了災區內外的極大關注,同時其部分條款的內容也引發了社會各界的討論。最新政策
- 70平方米分房政策彌補災區群眾損失5天前,都江堰老城區震後冷清的街道上悄然多出了三十幾個藍色的小帳篷,都江堰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在帳篷外貼出公告,其內容立即引起了這座『傷城』的集體關注。
這份叫做《都江堰城鎮居民住房災難救助安置意見》(又稱城府[2008]28號文)的文件規定:此次汶川大地震中,住房垮塌或者住房受損嚴重,經房屋安全管理部門認定不能繼續使用的城鎮住房所有人或者其法定繼承人,如果自己提出救助申請接受政府救助,救助標准為每戶70平方米安置房,自願接受救助後原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證注銷。
據都江堰市房管部門的負責人介紹,經過前一段時間全國各地的建築專家對都江堰市的建築進行的評估,該市老城區的建築將近90%存在損毀,80%左右已經很難居住,受災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家庭估計有7萬到8萬戶。
對於這7萬到8萬戶居民來說,《安置意見》無疑是一件涉及到家庭財產的切身大事。臨河小區災區群眾安置點內的一位年輕的女孩對記者說:『都江堰的大多數家庭已經在臨時帳篷裡過了半個多月,大家已經太久沒有家的感覺,現在想起自己以前滿是毛絨玩具的小房間就想哭,人們太需要一個安穩的家了。』
作為地震災區第一份永久性住房的框架性意見,《安置意見》還對不願意接受住房實物救助的居民保留了第二種選擇,即以每平方米2000元計算,給予每戶14萬元貨幣救助,但條件同樣是居民放棄原有住房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另外,對於每戶人口較多的家庭,也可以選擇按照人均16平米的面積給與補償。
現場目擊 - 帳篷周圍擠滿諮詢群眾5天已有上萬人登記5月30日上午,記者來到都江堰灌口鎮柳河社區的房管部門登記帳篷前,帳篷周圍擠滿了登記和諮詢的災區群眾。人們手裡拿著從危房或斷壁殘垣中找到的身份證和房產證,惴惴不安地向工作人員詢問各種相關問題,很多人在填寫申報表格時的神態,就像填寫高考志願的高中生一樣嚴肅。
有趣的是,很多申請填表現場的災區群眾在填表之後久久不願離開,而是偷偷觀察其他填表人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平米數。當一個中年男子填寫的原房屋建築面積是130平米後,大家一陣唏噓,感慨地嘆息他『損失大嘍』;而當發現一個中年女子填寫的住房面積只有23平米後,人群裡又是一陣騷動,大家都向她投去羡慕的眼神,還有熟人開玩笑道:『你家可合適嘍,你說心裡話,你是不是比較感謝地震?』中年婦女一邊笑一邊回答:『啥子嘛!我感謝政府,瓜娃子纔會感謝地震。』
登記點的女工作人員稱,每天都有百餘名受災群眾前來登記,登記的原住房面積最少的10平米,最多的300多平米,而幾天來大多數登記者的房本上都是七八十平米左右。都江堰市房管局局長李良泉告訴記者,絕大多數災區群眾對這個政策是擁護的,5天來,都江堰市的30多個登記點已經有1萬多戶災區群眾前來登記。
- 網上爭論激烈贊成與反對聲皆有
中國的城市居民在上世紀末獲得自主的房屋產權後,頭一次在大地震後面對政府的房屋救助政策,既新鮮又陌生。因此,都江堰的《安置意見》公布後,不僅僅成為災區群眾關注的焦點,在災區之外的互聯網上也掀起了爭論的聲音。一名自稱老家在都江堰的網民說,自己家在都江堰楊柳河,房子是2000年新建的,很大,震後這裡的房屋要推倒重建,而按照安置辦法,他們家要麼住70平米的安置房,要麼拿14萬走人,他認為這樣一刀切的方案不科學,希望政府制定更科學的房屋救助方法。
在百度的都江堰吧,很多網民也支持這一說法。很多聲音認為這樣補償標准太低,認為補償價低於過去市價;一些人認為過去住戶面積大應該多補,面積小應該少補,否則大面積的就吃虧。
但與此同時,網上也出現了另外一種聲音。一個標題叫做『舉雙手贊成《都江堰城鎮居民住房災難救助安置意見》』的帖子寫道,我從一個納稅人的立場考慮,如果災區群眾不選擇70平米的住房,其選擇無非只有三種:1.把原來的房屋賣掉。可是誰願意買?2.土地使用權還在,原地建房。這需要一個小區業主意見統一,需要成立有資質的公司來建房,需要完成報建、監理、施工等若乾程序。災區群眾有這個能力嗎?3.把土地所有權賣掉。有的朋友說每平方米土地值500元。但那是地震前的價格,地震後能賣到這個價嗎?
居民樣本 - 住宅樓倒塌居民損失苦樂不均
為了更直觀地了解都江堰地區受災群眾在這一政策面前的境況,記者從多名受訪者中選擇了三位比較典型的居民樣本。
-樣本一:程永福
44歲的程永福是都江堰一所中專學校的就業指導老師,他家住灌口區柳河社區,地震後,家中53平米的一室一廳出現了巨大的裂縫,連門也不能打開。
程永福的房子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單位房改時買的,當時花了1萬元,地震前能賣到10萬出頭。房子不能住了,這些日子他們一家人住在都江堰新城區的抗震棚裡,但程永福很樂觀,用他的話說,現在有吃有喝,就像提前過上了共產主義生活。程永福對於政府的房屋實物補貼政策很滿新城(新城博客,新城新聞,新城說吧)共產主義生活。程永福對於政府的房屋實物補貼政策很滿意,早早就在房管局的登記點登了記。
唯一讓程永福一家人擔懮的,是政策中沒有明確給出實物補償的70平米房屋能否獲得產權證。對於能夠分到什麼位置的房子,程永福說,我想政府一定會抓鬮的,因為都江堰市以前遇到很多類似的難題都靠這種方法解決。
-樣本二:袁貴麟
家住寶瓶口貴州巷的袁貴麟兄弟姐妹四人這些天一直比較焦慮,貴州巷是清末的老建築,又與都江堰景觀毗鄰,但地震前這片老院落已經列入了政府拆遷之列。
由於貴州巷在震中毀壞嚴重,本來等待拆遷的袁貴麟兄弟姐妹四人,手裡130平米的產權證只能得到一處住房,這讓他們弟兄們很郁悶。如果按照當初的拆遷政策,袁貴麟兄弟的房產至少要比每平米2000元的價格高上三倍。目前,袁一家人沒有到登記處登記,還在繼續觀望,期待政策的變通。
-樣本三:徐少玉
相比那些有產權證有當地戶口的居民,在都江堰居住了19年的外鄉人徐少玉顯得更加無助。
徐少玉1989年來到都江堰創業,在這裡租房開了4處私人旅館,其中兩家旅館的租期是10年。用她的話說,自己的全部家當都在這裡。然而一場地震下來,徐少玉的4處旅館有兩處倒塌,兩處成為危房,既沒有本地戶口又沒有房屋產權的她,地震後一直在朋友的帳篷裡借宿。
現在,徐少玉每天白天都要守候在自己尚未倒塌的旅館旁,只要有人跟她提起地震的事,她就會很神經質地把人拉到斷水斷電的旅館,問:『你看我的房子應該還能住吧?』
徐少玉去過無數次登記點詢問,但對於她這種房屋租賃者,政府還沒有任何補償辦法。
專家訪談-都江堰市房管局局長李良泉:新政策是救助不是補償
記者:永久性的安置房什麼時候能夠讓災區群眾享受到?目前的位置有沒有開始規劃?對於抗震有
沒有新的要求?李:目前房管局開始入手的只是第一步登記確權,這個工作在6月底前結束。至於新建永久性住房的規劃目前還在調研中,但初步考慮建在都江堰老城東南的聚源新城,抗震一定會達到7級以上。
記者:目前都江堰的災區群眾比較關心以後的永久性安置房能不能得到產權證?
李:既然政府收回了原有住房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這部分居民的永久性安置房就一定會有產權和土地使用權,這個請受災群眾放心。
記者:《安置方案》的方式讓人感覺有些『一刀切』,對於曾經房產較多的居民是不是不太公平?
李:《安置方案》目前還是一個框架性意見,個別細節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但有一個原則不能更改,地震是天災,是不可抗力,政府目前所做的是救助,不是拆遷補償。
記者:災區的老百姓什麼時候能夠得到最終安置?
李:最晚不會超過三年,都江堰市政府按照受災住戶的申請需要制定修建臨時過渡房和救助安置房的計劃,並分期分批、逐步實施建設。最早建成的安置房一定會分給受災最嚴重,生活最困難的一批群眾。
記者:救助安置房的建設是由政府在開發,還是交給開發商承包?這中間有沒有利潤空間?
李:救助安置住房的承建由市政府指定市屬國有企業或都江堰市國有企業承擔,可不再進行建設工程的招投標。承建方要按照報建程序和設計規范加快實施,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記者:但老百姓損毀房屋拆平後交出的土地怎麼處理?這部分資金是不是全額用於安置房建設?
李:救助安置房的資金由成都市和都江堰市兩級財政撥款、國家省級財政撥付的災損房屋救助專項資金以及社會捐贈資金解決。用於建設救助安置房的土地由都江堰市政府以協議方式出讓給都江堰市房管局。
但老城區損毀房屋的土地將來如何處置,政府還在進一步規劃。
記者:在過渡期,那些暫時沒房住的災區群眾如何安置?
李:對於通過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解決臨時過渡問題不需要政府提供臨時過渡房的,由都江堰市政府按每戶每月600元一次性發給3個月過渡費1800元。對於無法自行解決過渡房的,由都江堰市政府統一分配具備基本生活條件的臨時、簡易救災房,直至救助安置房交付為止。
- 相關鏈接《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都江堰市城鎮居民住房災難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見》居民住房的有關救助政策:
1.此次住房災毀救助對象為地震中住房垮塌或住房受損嚴重,經房屋安全管理部門認定不能繼續使用的住房所有人或其法定繼承人。
2.由房屋所有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向都江堰市房管局提出救助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其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核實後,房管部門與申請人簽訂救助安置協議。
3.對因地震災毀的私房采取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兩種方式:
(1)自願申請住房實物救助的,由政府向每戶受災家庭提供建築面積70平方米的救助安置住房。如政府提供建築面積70平方米救助安置住房後,住戶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6平方米的,可按人均16平方米救助,也可以按每平方米2000元給以貨幣救助補足不足部分。
(2)住戶放棄住房實物救助的,可以向政府申請貨幣救助。具體辦法是按政府向受災家庭提供70平方米救助安置房每平方米2000元計算,給予每戶14萬元貨幣救助。如按政府向每戶受災家庭提供70平方米救助安置房計算,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6平方米的,按人均16平方米每平方米2000元給予貨幣救助。
(3)自願申請並接受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權屬自行終結。
記者手記在70平米的永久性安置房問題上,都江堰受災群眾的情緒比較復雜。就在一條小巷裡,鄰裡間的喜悅與郁悶也是那麼涇渭分明。這當然很容易理解,房產作為目前普通中國家庭最大的資產,並不因為地震的發生而失去意義。
正如都江堰新城區的一位開發商所說,政府的做法並不等同於礦泉水、方便面的救濟性發放,因為受災群眾要放棄原來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該政策從某種意義上說,政府用安置房的產權向災區群眾收購震後剩餘的土地使用權,而且對於受災群眾來說,這種收購在地震背景下成為很難討價還價的必然選擇。
中國的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於是城市居民特別是樓房居民的土地使用權在價值上很難厘定,但這並不意味著土地使用權不存在價值。因此,災區的永久性安置房政策考驗著當地執政者的操作水平,也值得所有手握產權證的城市居民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