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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並為之提供保護;然後,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後。
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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