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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近日依法查處了天津武清區天鵝湖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違法發布廣告案件。該公司在廣告宣傳中竟將房屋產權宣傳為年收益10.5%的『理財產品』。
去年8月份以來,天津武清區天鵝湖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在媒體發布廣告中,宣傳與地雅投資集團、天津地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聯合推出理財產品進行銷售,並承諾:『投資10萬元,年賺10.5%』,『按季度返收益,三年後100%收回本金』。後經有關部門調查,該理財產品實際是銷售『天鵝湖溫泉度假村』內『萬景園』的房屋產權。
天津市工商局表示,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國家工商總局《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的規定,構成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投資回報的違法行為。據此,天津市工商局依法下發《關於停止發布天鵝湖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違法廣告的通知》,並對該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
天津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房地產廣告宣傳融資或投資回報的承諾屬於違法行為,廣大消費者要提高警惕,避免被違法廣告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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