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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重慶市工商局獲悉,明年1月將在全市1000餘家裝修公司推行統一的施工合同,這是職能部門首次介入規范裝飾裝修行業。然而,昨日市工商局就此征求業主和企業代表意見時,雙方爭得面紅耳赤,相持不下。
根據市消委統計,我市每年至少要接到100餘起關於家裝問題的投訴,其中因市民與裝修公司簽訂的合同而引發的糾紛就佔80%。
爭論焦點
焦點:首付金要多少纔合理?
案例:黃先生為自己的新房挑選了一家裝修公司,在選定了設計後,開始支付首期的工程款。簽訂合同時裝修公司的要求是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40%。黃先生認為,還沒開工就給這麼多,有點不放心,但裝修公司拒絕下調這個比例。另外,黃先生對裝修公司規定的『按時間付款』的方式也感到不理解。
消費者代表:重慶的裝修公司第一次支付金額比例都在40%~70%之間。這個標准,遠遠高於了國家建築工程預付款方式規的20%,建議下調至20%。
企業家代表:國家建築工程與家裝完全不一樣,不能以大型建築的要求加諸在家庭裝修上,40%的首付金額應該是比較合理的。『按時間付款』則是不規范的,一般正規企業是按工程的進度付款。而公司以『時間』作條件,消費者可以拒絕。
焦點:裝修方也該繳保證金
案例:家住渝中區的王小姐裝修近一年的新房出了點問題,立馬找裝修公司保修,卻被拒絕。因為她沒有把尾款結清。但王小姐認為:把錢給結清了,萬一你跑了或不保修我找誰?
消費者代表:把錢結清裝修公司就不理睬或沒完成就跑了的事時有發生。為了消費者的權益,就得在雙方的合同上規定保留部分裝修金做保證金,在保修期結束後再還。保留的比例可以規定為5%。
企業代表:以家電產品為例,它們都存在保修期的問題。但不可能說還留幾百元等保修期過了再還給商場吧?裝修公司和市民的權利義務應是對等的。至於5%的保修保證金,他們認為是不合理的。因為家裝的淨利潤最多7%,如果還要留5%作保修金,企業要如何維持下去?
問題:
在合同中說明材料緊缺情況下可用其他品牌替換,卻沒有注明事先應經業主允許;單方規定中止合同裝修設計費等不退。
在合同中規定,如果房主自行購買地板,鋪裝後出現裂紋現象由業主負責;因裝飾材料產生污染問題,裝修公司概不負責。
為保證利潤許多裝修企業在合同伊始規定減項就罰違約金20%。
在裝修中這樣的問題是常有的,對於消費者不結算最後的工程款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樣的做法是的不到很好的解決問題。同時在裝修的過程中我們應該十分的注意在裝修前期的溝通過程對裝修合同的一個認可。如果在溝通的過程中無法達到的很好的共識那簽定裝修合同就必須慎重。如果合約上有不清楚的條款就必須再協調。以免以後的裝修問題不段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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