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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南省海口市政府辦公室獲悉,《海口市處置停緩建工程若乾規定》自4月1日開始施行,至此,海口市已制定出臺了12個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相互配套的處置積壓房地產地方性政策法規體系,推動全市處置工作依法、有序、規范、高效地進行。
據悉,海口市320宗停緩建工程至目前已有312家申報了處置方案,政府批復限期建設和竣工的有202宗,批建面積347.66萬平方米,已復工建設97宗,現批建面積171萬平方米,其中已竣工48宗,竣工面積75.66萬平方米。中心城區海府路、海秀東路、龍昆北路、濱海東路兩側的36個停緩建工程基本處置完畢,代為處置項目50宗,原報建面積158萬平方米,已建面積94.8萬平方米。
截止今年3月底,海口市共受理房產確權申請5932宗,涉及面積4779萬平方米。已完成處置閑置土地363宗,面積547.91公頃。對歷年批准出讓或征地後未辦結手續、欠交地價款的土地,已取消申請用地資格。土地依法收回並劃入政府儲備庫的有58宗,涉及面積220.89公頃。政府直接出讓土地、各開發區和開發小區內的閑置土地已基本處理完畢,收回的閑置土地有45%以上得到了合理利用。(卜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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