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設部日前頒布的《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10種情況下建築面積不計算,包括:
1.層高小於2.20米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建築物的空間平臺及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6.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橋、高架橋、高架路、路面作為頂蓋建築的房屋;
8.活動簡易房屋;
9.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
10.據了解,新的房產測量規范將按精度等級不同,分別允許誤差范圍為±0.26、±0.6、±1.4,而舊標准允許面積測量誤差為1.4。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