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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空間和利潤誘人
房產交易市場日趨火爆,目前雖有成千上萬的中介公司在裡面『折騰』,但因為他們大多行為不軌,欺上瞞下,已讓老百姓膩味透了,且政府也正對其實施『窮追猛打』,所以,對於那些做事講信譽、上規模檔次的房產『經紀』來說,這個職業仍必將大有作為。
近日來自新華社的消息:明明是一套16.8萬元的房子,經過房屋中介公司一轉手,居然成了18.1萬元!盡管有一系列的條例法規明令禁止,但違規操作、賺取差價卻已是房地產經紀市場一個近乎公開的『秘密』。
『房產經紀企業鋪天蓋地,因為市場空間和利潤誘人!』一位業內人士如是說。近年來上海房地產交易市場日趨火爆,僅以2001年的二手房交易面積為例,同比增長就高達83%;在上海,大約有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經紀實現的。利潤的刺激,使得大量經營者急於進入。目前,開辦一家房地產經紀企業的成本相對較低,有人甚至將其形象低描述為『一間房子+一張桌子+一門電話』,不少人為了賺錢,千方百計逃避法律約束,導致各種缺乏資質的『地下中介』大量出現。上海工商部門的統計顯示,去年一年全市被查處取締的無照經營房產經紀企業達344家。
一些無照、無證的房產經紀企業還花錢『買資質』,擺出幾張經紀執業證書來糊弄人。而讓消費者感到最為憤慨的是,房產經紀企業在交易中大肆賺取差價。與一般商業行為不同,『經紀』的特點就是收取傭金、為委托者服務,2000年頒布的《上海市經紀人條例》中也明確規定『執業經紀人不得隱瞞與經紀活動有關的重要事項,提供不實信息,不得收取傭金以外的報酬』。所以對於房產經紀企業而言,目前最高只能收取3.5%的傭金。
但由於經濟利益驅動、現行傭金率相對較低等因素,遭到明令禁止的『賺取差價』事實上卻成了房產經紀企業,尤其是低端二手房交易市場中經紀企業獲取暴利的主要手段。這些房產中介『壓上家,瞞下家』,在沒有取得房屋產權的情況下,以『包銷』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與第三方進行交易,一套房屋轉手可加價逾萬元。(邊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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