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錦繡園業主張先生致電本報反映,入住兩年半後,近期發現錦繡園會所成為臨近一個名叫『傑座』的樓盤的『賣點』。由於『傑座』與錦繡園是同一開發商開發的項目,因此,錦繡園業主認為開發商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小區會所『一所二主』
張先生向記者展示了當初的購房合同。合同中關於錦繡園的規劃范圍有如下界定:錦繡園坐落於朝陽區幸福一村八巷北側,東至幸福村二小,南至幸福村中路,北至三裡屯街道辦事處,西至金剛石廠。錦繡園包括A座、B座、C座公寓樓及D座公寓商住樓。總建築面積5.4萬平方米。據張先生介紹,開發商在售樓時承諾為錦繡園小區業主提供配套專屬服務會所。小區建成後,會所也隨即建成。2001年初投入使用。但近期發現,錦繡園西側原已停工的樓盤開始以『傑座』的案名復工。同時,該樓盤的宣傳單上出現『錦繡園二期』字樣,並宣稱:提供3000平方米會所服務,會所已經投入使用。張先生認為,『傑座』宣傳資料中自稱『錦繡園二期』,其所指的『會所』顯然就是目前錦繡園的會所。
開發商認為溝通不夠
記者來到錦繡園現場,該樓盤由兩棟高層塔樓構成樓盤建築主體,其他三棟多層樓中最北側的三層樓就是業主與開發商產生爭議的會所。小區西圍牆另一側一棟樓正在施工,業主們指稱:這就是『傑座』。
錦繡園的開發商——北京銀信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張民耕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說,實際上,現在『傑座』地段的項目早在錦繡園之前就開始建設,但由於某些原因,導致長期擱置。銀信地產接手了這個項目,並將案名定為『傑座』。由於把『傑座』稱為『錦繡園二期』直接關系到會所使用問題,但開發商未與錦繡園業主們進行商量,屬於開發商責任。目前錦繡園業主委員會已經選舉產生,開發商正著手與業主委員會就此進行商談。據介紹,會所現在用於向業主開放的面積約3000平方米,包括保齡球、游泳池、健身房、網球場等。由於業主使用率低,會所每月虧損2萬元左右。張董事長認為,會所的產權屬於開發商,開發商自始至終沒有承諾會所產權歸業主。無論從會所處置權和目前的經營狀況角度看,開發商在宣傳中把會所定位於『傑座與錦繡園一期業主共享』並無不可。
在其後銀信公司的《關於對部分業主意見的復函》中,稱由於銀信公司沒有與業主及時溝通,出現了『錦繡園二期』的名稱問題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問題,『從而引致業主不滿,也一定程度地傷害了業主感情,在此我們表示歉意。』
小區業主能否『獨享』會所
在剛剛閉幕的春季房展會上,記者看到展會的宣傳品上刊登的參展項目介紹中,對『傑座』仍有這樣的描述:『小區有近3000平方米專屬會所已投入使用,提供游泳、桑拿、健身、保齡、網球、棋牌等多項康樂服務,簽約即可享受會員待遇』。當初已經邊界清晰、業主相對確定的小區,卻與相鄰樓盤『合並』,買樓時開發商承諾的小區內配套會所,又成為開發商再售其他樓盤的『賣點』,開發商對錦繡園業主的承諾是否『縮了水』?(劉新雷)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